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Date :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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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5/06/22 | 發言時間 | 16:47:36 |
發言人 | 吳連富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03 |
主旨 | 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 ||||
符合條款 | 第 2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6/22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海德博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楊博偉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