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討論事項)

Date :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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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6/04/14 | 發言時間 | 16:44:08 |
發言人 | 吳連富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03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討論事項) | ||||
符合條款 | 第 17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4/14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6樓之6基泰台北金融園區願景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盈餘分配內容: 本公司擬自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7,890,069元,依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1元。 本次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另由董事會訂定之。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末辦理過戶之股東,於106年4月17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4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6年5月17日至106年6月13日止,有關電子投票事宜請參閱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