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第4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Date : 2022/05/23|View : 819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5/20 | 發言時間 | 16:18:42 |
發言人 | 張清壽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3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第4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 35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5/20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2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986,188,23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5/23~111/07/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839,157 7.買回區間價格(元):15.00~2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第4次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決議。 說明: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三款規定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辦理。 二、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本公司股份,擬委託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應公告及申報之主要事項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最近期財務報表計算上限為新台幣3,986,188仟元,本次計劃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57,301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民國(下同)111年5月23日起至111年7 月22日止。 5.預計買回數量:預計買回6,839,157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之2%。 6. 買回之區間價格:15元至23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三、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2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39%,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且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擬由董事會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詳如附件。 四、本案業已委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針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如附件,提請 決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11年5月20日第20屆第6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6,839,157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3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共八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信大水泥股分有限公司(下稱信大水泥)為買回該公司股份,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訂定股份買回價格,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買回股份價格意見書」,會計師予以複核竣事,茲將複核程序及結果說明如下: 經查核 信大水泥民國111年5月20日董事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預定以每股單價於新台幣15.00元至23.00元間買回 信大水泥之股份6,839,157股,但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並預訂於民國111年5月23日至民國111年7月22日執行完畢。 二、依 信大水泥截至民國111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及預計買回價格上下限買回股 份,核算對同期間相關財務數據之變動情形,公司買回股份後對公司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現金流量狀況及財務結構並無重大影響。 三、經本會計師依截至民國111年5月20日董事會決議日止,按臺灣證券交易所之交易資訊,參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核算 信大水泥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如下: (一)買回區間價格上限: 1.A董事會決議日前10個營業日平均每股收盤價:$ 19.725 B董事會決議日前30個營業日平均每股收盤價:$ 20.310 2.A與B取較高者$ 20.310 3.$ 20.310*150%=$30.47 (二)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1.董事會決議日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 19.65 2.$ 19.65*70%=$ 13.76 四、依上述計算顯示, 貴公司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擬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5.00元至23.00元間,係落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所認為合宜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13.76元至30.47元範圍內。 五、本意見書僅供 貴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買回其股份之用,不得供其他目的之使用。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