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四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Date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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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1/08/11 | 發言時間 | 16:25:59 |
發言人 | 張清壽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3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四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 ||||
符合條款 | 第 1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8/11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11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辦理本公司第4次買回庫藏股之股份註銷。 3.減資金額:7,990,000元 4.消除股份:799,000股 5.減資比率:0.23% 6.減資後股本:3,411,588,6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1年8月31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N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