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Date : 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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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 3401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98/08/17 |
發言時間 |
17:28:00 |
發言人 |
吳連富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03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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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21款 |
事實發生日 |
98/08/17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98/08/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楊德雄、財務主管楊博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解除經理人職務之日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總經理楊德雄、財務主管楊博閔。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德雄: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福州福松水產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博閔:福州福松水產品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區星甸鎮石窯村。 福州福松水產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長樂市松下鎮松下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產、運輸及銷售新型建材。 福州福松水產品有限公司:冷凍倉儲,水產品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其他則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楊德雄投資福州福松水產品有限公司5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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