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子公司江蘇信寧出具保證之後

Date : 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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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98/12/24 | 發言時間 | 11:46:02 |
發言人 | 吳連富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03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子公司江蘇信寧出具保證之後 續處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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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49款 | 事實發生日 | 98/12/24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98/12/24 2.公司名稱: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子公司江蘇信寧擬委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 商業銀行共同籌組美金五千萬元之銀行聯貸,本公司茲就擔任其連帶保證人,擬授權 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議訂及簽署聯貸合約及其他文件等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98年7 月 2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子公司江蘇信寧出 具美金五千萬元之保證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