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中心公告本公司103.03.24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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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03.03.24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Date : 2014/04/07|View : 2156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信大水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24

發言時間

 15:03:49

發言人

 吳連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16731-103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3.03.24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3樓基泰國際研訓特區領袖廳

4.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2年決算表冊報告。

3)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

2)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

()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盈餘分配內容:本次盈餘分派未及一併公告,擬於股東會四十日前補行公告。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故提前

103411日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

區重慶南路一段835)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413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

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

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

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1811911)。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

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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