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號: | 1 | 發言日期 : | 115/03/12 | 發言時間 : | 15:05:33 | |||||
| 發言人: | 張清壽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 2381 6731#132 | |||||
| 主 旨: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 | |||||||||
| 符合條款: | 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3/12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3/12 2.公司名稱: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以現金發放, 員工酬勞新台幣9,227,346元;董事酬勞新台幣18,454,693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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