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 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
Date : 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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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 2560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98/07/27 |
發言時間 |
17:40:35 |
發言人 |
沈惠妍 |
發言人職稱 |
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1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 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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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22款 |
事實發生日 |
98/07/27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98/07/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7334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405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5058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為子公司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00萬美元銀行借款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028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32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銀行解除借款額度 (2)日期: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銀行解除借款額度日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4.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84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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