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7.03.30董事會決議召開98年股東常會事宜。
Date : 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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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98/03/30 |
發言時間 |
17:06:49 |
發言人 |
沈惠妍 |
發言人職稱 |
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816731-11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97.03.30董事會決議召開98年股東常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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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17款 |
事實發生日 |
98/03/30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11樓基泰國際研訓特區成功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七年決算表冊報告。 3、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4、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選舉事項: 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四)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盈餘分配內容:本公司擬自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84,200,152元, 依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2元。本次 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另由董事會訂定之。 二、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董事之行為,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如本公司新選任之董事有上 述情事時,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一起至同年六月十九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九 十八年四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 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開會通知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 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洽辦,電話(02)21811911。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 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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